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您應該更新此文件以反映您的 T&C.

以下文字僅供參照建議,不涉及本系統的相關責任.

  1.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是在這些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制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2.  我們的發票應在7 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發票或訂單上註明了另一個付款時間框架。如果在到期日之前未付款,ThinkHat Marketing 保留要求支付剩餘到期金額 10%的固定利息的權利。如果延遲付款,ThinkHat Marketing 將被授權在沒有事先警告的情況下暫停任何服務的提供。
  3. 如果在到期付款日期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未付款,ThinkHat Marketing 保留要求債務回收公司提供服務的權利。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支付。某些國家根據其內部立法對發票金額實行源頭預扣。任何源頭預扣將由客戶向稅務機關支付。
  4. 在任何情況下,ThinkHat Marketing 都不能參與與一個國家的立法相關的成本。因此,發票金額將全部應付給ThinkHat營銷,不包括與客戶所在國家的立法相關的任何成本。
  5. ThinkHat Marketing 承諾盡最大努力按照約定的時間框架在適當的時間內提供高性能服務。但是,其任何義務都不能被視爲取得成果的義務。ThinkHatMarketing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客戶要求在最終消費者對客戶提出的任何損害索賠的背景下作爲第三方出庭。
  6. 爲了使其被接受,ThinkHatMarketing 必須在交付貨物或提供服務後8天內通過記錄交付的方式將任何異議通知其註冊辦事處。我們所有的合同關係將完全受香港法律管轄。